经临高县人民政府批准,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叁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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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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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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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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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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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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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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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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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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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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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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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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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港JP2022-50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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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金牌港开发区(属于海南省重点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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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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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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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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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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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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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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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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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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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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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港JP2022-5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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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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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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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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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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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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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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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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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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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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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港JP2022-5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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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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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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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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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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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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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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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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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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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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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金牌港JP2022-50号和金牌港JP2022-51号地块拟作为金牌港开发区码头配套设施项目使用;金牌港JP2022-52号地块拟作为低碳园区配套产业项目使用,出让地块须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建设须符合《海南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生产配套满足规划要求,厂房风貌满足规划要求。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金牌港JP2022-50号和金牌港JP2022-51号地块竞得人与临高县交通运输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金牌港JP2022-52号地块竞得人与临高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20个工作日内与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
(四)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依法建设使用土地和管理土地,切实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竞买:(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地点: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212室。
竞买申请时间: 2022年12月26日09:30至2023年2月1日17:00(北京时间)。
(四)竞买人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向指定账户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证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纸质保函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得土地后按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7:00(北京时间)。
(五)经审核,竞买申请人符合竞买资格,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1日17:30(北京时间)。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参与报价竞价活动。挂牌报价阶段仅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二)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月16日09:30至2023年2月3日9:30(北京时间),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08:30至11:30及14:30至17:00。
(三)挂牌报价地点: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212室。
(四)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203室)。
六、其它事项
(一)土地出让控制指标:上述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金牌港JP2022-50号和金牌港JP2022-51号地块达产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金牌港JP2022-52号地块达产时间为土地合同签订后4年内。
(二)该地块安置补助费均已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不存在土壤污染,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宗地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三)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服务费,均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临高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七、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周女士 18976947136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lr.hainan.gov.cn:9002/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