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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宝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20210709期)

宝恒拍卖 发布时间:2021/6/23 11:57:55


海南宝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20210709期) 

 委托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拍卖标的:(2018)琼执恢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项下部分权益——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太申山庄•铂宫54套别墅。

       参考价:人民币7508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600万元。 

        拍卖时间:2021年7月9日10时

        以下人员不得竞买上述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拍卖标的涉及的原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拍卖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拍卖标的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拍卖标的涉及的原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拍卖标的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受资产所在地现行限购政策限制的主体;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8日

       办理竞买手续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17:00前(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

       拍卖、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23号鸿联商务广场3层

       咨询电话:0898-68538965 13907530681   18976947136

       委托方监督电话:0898-68623077 68521765

       委托方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3-8号信恒大厦17-18层

       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监督电话:0898-66719286 66713686

     

     本次拍卖公告刊登于2021年6月23日《海南日报》、《新安晚报》、《钱江晚报》


     委托方和拍卖方已知拍卖标的情况如下:(谨供参考)
       一、标的来源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资产为(2018)琼执恢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项下部分权益——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太申山庄•铂宫54套别墅(以下简称“黄山太申山庄54套别墅”),该资产系委托方于2017年9月自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收购的海南华商贸易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押物,经过诉讼、执行拍卖程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1日作出(2018)琼执恢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黄山市太申祥和山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太申山庄铂宫54套别墅抵偿委托方部分债权。法院已向黄山市不动产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标的基本情况:

       黄山太申山庄54套别墅位于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齐云大道太申山庄,宗地形状较规则,东至竹林路,南至齐云大道,西至及北至均为其他宗地。黄山太申山庄54套别墅为太申山庄一期项目,建筑面积20,483.7㎡(实际面积以有关部门登记为准),单栋别墅约300-400㎡,层数3-4层,规划用途为商服,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别墅类型为联排、双拼,建筑物外墙主要为淡黄色瓷砖和涂料,室内为毛坯状态,步梯为水泥台阶,铝合金窗户,防盗门,整体建筑结构较好,外立面有少部分涂料脱落,工程质量为一般。

该项目距合铜黄高速公路出入口仅有2.6公里,3分钟便能驶入徽杭高速;距黄山国际机场5公里,10分钟即可抵达;距高铁站6公里,交通便利,周边配套齐全。

目前别墅均为闲置状态,小区园林规划精美但较为荒芜,个别别墅存在漏水现象,整体维护保养情况较差。

太申山庄一期占地约有65亩,建筑面积25,000㎡,共规划了68套休闲养生别墅,我司抵债资产为其中的54套。项目容积率0.49,绿化率50%。建筑采用简欧立面风格,在规划中以环境生态为先导,充分利用了坡地的上风上水地形地势,形成了由南而北逐渐增高的阶梯式平面布局。

三、拍卖标的项下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情况

黄山太申山庄54套别墅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分割的土地证,对应分摊的土地面积不详。

四、拍卖标的项下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的开发建设情况

标的资产有园林规划,长期闲置,尚未交付使用,小区园林规划精美但较为荒芜,个别别墅存在漏水现象,整体维护保养情况较差。

五、拍卖标的项下的不动产的权属情况

目前,黄山太申山庄54套别墅产权均登记在黄山市太申祥和山庄有限公司名下,已有单独房产证委托方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也未办理不动产证换证手续,根据法院抵债裁定,委托方为该拍卖标的的实际权利人。法院已向黄山市不动产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六、拍卖标的项下的不动产的租赁、被第三人占有等使用情况、保险情况不详。

七、本次拍卖标的黄山太申山庄54套别墅目前已查封,法院裁定抵债后尚未办理解封手续。

八、本次拍卖标的黄山太申山庄54套别墅目前已抵押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法院裁定抵债后尚未办理解押手续。

九、其他与拍卖标的或其项下不动产有关的情况

1. 本次拍卖是按照标的资产的现状净价拍卖,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标的资产相关的任何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过户费用、土地出让金或其他应缴费用以及为保护、完善其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和其他权益而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成交后因计税价格不被税务机关认可等需补缴的税金,以及买受人未及时按相关规定缴纳税金产生的滞纳金、罚金、罚息等,也均由买受人承担。

3.据了解,黄山太申山庄项目可能存在欠税情况,实际欠税金额以税务局核定为准。  

4.买受人应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如有)

5.《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拍卖标的可能存在一项或多项瑕疵或缺陷。

委托方和拍卖方已将所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履行了告知义务,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因拍卖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或承担。


        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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