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琼自然资告字〔2020〕9号
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营根镇变电站西面,编号为QJJ-202000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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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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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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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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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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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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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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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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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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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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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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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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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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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J-202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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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根镇变电站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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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1.85平方米(17.7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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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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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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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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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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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10%、商务金融用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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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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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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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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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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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室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0月2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08时3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竞买文件。
(三)该地块须按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项目规划条件须符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所在片区城市建设总体要求。
(五)竞买人竞得该地块开发建设后须解决入市主体回购沿环城东路路边一带相连商铺约500平方米,价格6000元/平方米。
(六)挂牌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不低于起始价。未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出让活动结束、竞买人提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在该宗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挂牌现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
(七)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方式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八)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
(九)竞得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
(十)根据《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十一)开发建设期限:竞得者须在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时间之日起,2年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如未按期完成计划投资建设和不履行出让合同约定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参照国有闲置土地的处置规定,依法收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且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十二)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
(十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四)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8-86225309 0898-68538965
联系人:赖先生 金女士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