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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拍卖公告

宝恒拍卖 发布时间:2014/7/4 10:11:44


海南宝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29号

海口市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吴丽与陈学敏借贷纠纷案件中,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本公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1、被执行人陈学敏名下位于海口市大同路二里54号天宇大厦的1102房(房产证号:海房字第HK328987号,建筑面积:131.67平方米),参考价42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2、被执行人陈学敏名下位于海口市大同路二里54号天宇大厦的1104房(房产证号:海房字第HK328983号,建筑面积:104.30平方米),参考价33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现将第二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时间2014年7月23日9:30

拍卖地点 海口滨海大道123号鸿联商务广场3层海南宝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

标的展示见报之日起至2014年7月18日17:00时止;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7月18日12:00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以款到帐为准。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分行;银行账号:34010155260000167。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29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特别说明(1)标的按现状拍卖;(2)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8538965  18689650755  18789338111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898-66788350 

刊登于2014年7月4日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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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管理办法》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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