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脑确认,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第三次公开拍卖:海口市龙昆北路18号龙园别墅F型2#第1-3层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003510号],建筑面积:901.25平方米。参考价:376.08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说明:该房产共4层,只拍卖第1-3层。第1-3层已办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委托法院不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拍卖时间:2012年3月28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本公司拍卖大厅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止。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请竞买人于2012年3月27日下午16时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并到我公司了解详情及办理竞买手续。
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秀英支行
账 号:21-169001040003662
公司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23号鸿联商务广场三层
联系电话:68538961 13907557526
委托方监督电话:68650563
刊登于《海南日报》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