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22期)
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脑确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公开拍卖:海口市海府路49号省机关大院住宅东区1幢2-702号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改字第HK101591号],建筑面积:155.02平方米,参考价人民币715107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
说明:该房产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委托法院不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拍卖时间:2011年11月22日10:00时;
拍卖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123号鸿联商务广场三层海南宝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
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8日止;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请竞买人于2011年11月21日下午16: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并到海南宝恒拍卖有限公司了解详情及办理竞买手续。
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口新华支行
账号:2201020329200037206。
公司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23号鸿联商务广场三层
联系电话:68538961 13907557526
委托方监督电话:65301119
刊登于《海南日报》2011年11月3日 C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