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位于儋州市那大镇控规34街区34-10地块40.745亩商业项目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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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
面 积
(亩) |
使用
年限 |
用地
性质 |
建设年限 |
规划指标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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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那大控规34街区34-10地块 |
40.745 |
40年 |
商业用地 |
2年 |
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0% |
2000 |
80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参加竞买:1、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2、具有大型商场开发管理能力的企业(近三年开发商场项目建设面积达7万㎡以上,以住建部门出具证明为准)。3、注册资金不少于叁仟万元人民币;4、自有资金不少于伍仟万元人民币(以挂牌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证明为准)。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申请参加竞买者须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三、竞买咨询及报名
请竞买人到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土地利用科查询和购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联系电话:0898-23883393(吴先生) 68538961(廖先生)
四、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元)。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收款单位: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开户银行:儋州市农行那大商场支行
账 号:613001040002914
五、报名期限:2011年9月7日—2011年9月26日下午17:00
六、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2011年9月27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1日下午16:00
受理报名、报价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地点: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二层
七、其他事项
1、竞买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30日内付清成交款。2、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只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刊登于《海南日报》2011年9月7日B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