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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宝恒拍卖 发布时间:2015/5/28 8:4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出让金。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 年 月 日至 2015 年 29日到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号窗口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 6月 日至 2015 年 月 29日到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月 29 日17时 00 分(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 年 29 日 17 3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2015 年 19日至20157月1 日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2015 7月 1日上午10 时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召开挂牌现场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结束后当日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宣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与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签订土地动工开发协议书,并按挂牌起始价总额的20%缴交土地动工开发保证金,须在60天内一次性缴完开发保证金。不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建设,开发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动工建设,且在1年内动工建设达到正负零时给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出让(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竞买人应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

  (四)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一横路、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王先生  郭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330100   65303602  68538825

  查询网址:http://www.ggzy.hi.gov.cn   http://www.hnlmmarket.com/

                                             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5年 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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