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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澄土环资告字〔2013〕39号)

宝恒拍卖 发布时间:2013/9/4 10:28:51


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澄土环资告字〔2013〕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

编号

位置

面积

(公顷)

使用年限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备注

27010-

201291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6.71公里处南侧

1.8818

50年

工业用地

1.0-

1.6

≥30%且

≤55%

≤20%

541

200

≥660

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和登记

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2013年9月14日—2013年10月8日下午17时整(北京时间)到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五楼土地交易所查询和购买《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缴交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起始时间:2013年9月26日下午16时整(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16时整(北京时间)。

挂牌地点: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档案资料馆二楼会议厅。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五、其他事项

(一)27010-201291号地块用于科技成套设备厂项目建设。

(二)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高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

(三)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受理竞买申请报名及报价手续,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公告中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四)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税金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佣金按规定收取。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

联系人:王先生、李先生;

电话:0898-67629052、67629310。

                           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0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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