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土环资公告[2012]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将位于儋州市那大人民中路C04-05号地块0.424亩(合282.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的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
宗地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使用
年限 |
主要规划指标 |
建设年限 |
挂牌起始价(元/平方米)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儋州市人民中路C04-05号地块 |
282.4 |
住宅用地 |
70年 |
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
2年 |
1500 |
≥1500 |
42.36 |
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
二、申请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参加竞买者须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竞买:
1、在儋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
2、在儋州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1月12日到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查询和购取《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规定申请参加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须在2012年11月12日17: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
六、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2012年11月13日8:30
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2日15:30
挂牌地点: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土地利用科。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申请及报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2、受理报名、报价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为准。
4、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中兴大街20号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联系人:吴先生 廖先生
咨询电话:0898-23883393 13907557526
查询网址:www.landchina.com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2年10月22日